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6-24
近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招聘客车售票员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罗某以诈骗罪被判处刑罚。
2012年12月,被告人罗某因无钱使用,遂伪造了从泸州至南宁的客运路线牌和两枚印章,在西南商贸城客运中心以招聘客车售票员,需交钱办工作证为由实施诈骗。罗某将目标锁定为中年女子,称自己是跑客车的,想找售票员,并将被害者带至西南商贸城客运中心二楼向其指明自己的办公地点,以取得被害者的信任,趁机骗取被害者交纳保证金,谎称为其办理工作卡,而罗某实为骗取现金后即刻离开。罗某用此计骗取被害人张某、黄某、何某、徐某等6人共计5400元,在第五次行骗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法庭审理过程中,罗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将所骗款项全额退赔给了6名被害者,被告人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龙马潭区人民法院 代春桃)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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