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0日上午,泸州市叙永县马岭镇某小副食店负责人从马岭食药监管所工作人员手里接过《小经营店(食品销售)备案证》,这是马岭食药监所贯彻执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简称“三小”条例)以来为群众办理的第一张备案证。
根据“三小”条例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和小经营店实行备案管理,即:“三小”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只需提供身份证等进行备案或登记,即可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三小”备案证的发放,标志着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正式纳入法治化监管,宽进严管,将更有效地保障群众食品安全。(兰念)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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