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7-05-14

今年泸州将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力争实现全覆盖 记者 牟科 摄
今年,泸州市提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新建150个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的目标任务。为了加快实现这一目标,市政府于5月8日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今年加快推进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有关事项。这是记者5月11日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获悉的。
通知要求,各区县要统筹考虑,加快推进辖区内乡镇农村污水处理专项规划编制。同时要加快项目选址、用地、立项、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等前期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开通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全力配合各区县办好乡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前期手续。目前,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已基本完成专项规划编制。
通知强调,各区县尤其是古蔺县、叙永县要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尽快与合资公司确定投建运管模式,并签订完善有关协议,督促公司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各区县要紧紧围绕《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下达分解的目标任务,按照“厂网并重、管网先行”原则,倒排工期、顺排工序、责任到人,加快启动工程建设,在今年6月底全面开工,确保完成全年建设任务。眼下,合江县已启动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建成20个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站。
通知还要求,各区县要加大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和公共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已建成投用的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总结完善监管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益。
据悉,对上述工作推进不力、进度严重滞后的区县,泸州市将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刘光彬 记者 罗森波)
编辑:杨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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