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6-27

民警检查客运车辆
夜查酒后驾驶
“5.11”泸县桃子沟矿难事故发生后,安全工作再次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道路交通安全作为生产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如此。自5月13日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启动以来,泸州市交警部门精心策划、周密部署,采取强有力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大整治工作,全力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了全市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截止6月23日,全市交警部门共投入警力8868人次,出动警车3896台次,设置固定执勤点208个,设置测速点104个,登记检查客车6010辆、校车264辆、大中型货车7471辆、危化品运输车471辆,共查处客车超员60起、超速8080起、货车超载497起、酒后驾驶32起、无证驾驶68起、疲劳驾驶75起、假牌假证3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4108起,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动员部署绷紧“安全弦”
“5.11”桃子沟矿难事故发生后,支队分别于5月13日、5月16日、5月17日、5月20日、6月8日多次组织召开工作会、推进会和誓师大会,要求各部门充分认识当前全省、全市严峻的安全形势,时刻绷紧道路交通安全这根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扎实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教育和大整治活动,加强对重点车辆、重点人群、重要时间和路段的严管严处,并及时通报当前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找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对下一步工作作出强调。在支队的严密部署下,各大队、中队也在第一时间对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要求民警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责任感、超常的工作举措,全力以赴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多措并举打造“平安路”
——隐患消除是前提。整治中,各大队结合辖区实际,采取强有力工作措施,深入企业和辖区,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截止6月23日,全市交警部门共深入91个多车单位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共排查整治隐患路段213处。6月20日,三大队民警深入辖区道路,共排查急需增设防护栏、防撞墙、急转弯等标识标牌的安全隐患30余处;5月13日至16日,四大队对辖区县乡道道路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排查出需设置、修补标志标牌420套,需设置凸面镜106块,并及时将排查结果上报给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6月5日至15日,泸县交警大队以中队为单位,分片对全县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全、施工路段、汛期易被水淹路段开展了集中排查。
——科学管控是保障。整治中,各大队提前确定重点区域、路段和时间,科学安排勤务,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密度,依托交通安全服务站、收费站、固定执勤点等加强对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大中型货车、面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利用错时错位等有效方式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一大队采取定点设卡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模式,加强对江阳区连江路一段、丹霞路、酒城大道等客货运车辆频繁行驶路段的监管;叙永大队科学调配警力,加强对餐饮、娱乐场所、餐馆、酒吧等酒驾高发集中区域实施合理管控;古蔺大队在金兰广场、沙坝、头道河、古蔺职高等繁华路口和聚集游行密集区域设置4个查缉点,严厉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行动是手段。整治中,各大队以每一次集中统一行动为契机,认真分析辖区交通违法、酒后驾驶及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规律,实行定岗、定点、定路段、定人员、定责任工作制度,并积极发动乡镇派出所、“交管办”联合参与行动,相邻大、中队之间还开展交叉用警,切实减少执法干扰,有力地震慑了交通违法人员。6月13日晚,三大队在龙马潭区回龙湾开展了夜查酒驾集中整治行动,短短一个小时之内查获两起涉嫌醉酒驾驶,驾驶员郭某和李某通过现场酒精测试仪初步检测,结果分别为120mg/100ml、138mg/100ml,随即被送往医院进行血液采集,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客车监管是重点。整治中,各大队以七座以上客运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车辆为管理重点,严厉查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在警力管控的基础上,全市1975辆客运车辆已于4月8日前全部安装3G视频监控系统,支队也已召开培训会,对监控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明确要求要充分利用这一系统对重点车辆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实时监控。5月20日,二大队民警在江阳区蓝田石岭乡对校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持准驾车型为C1、D的驾驶证,但驾驶了车牌为川E385XX(中型客车)的石岭乡红星幼儿园校车,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构成“准驾不符”和“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二大队对其作出了罚款3000元、并处拘留10天的处罚;6月10日是端午“小长假”的第一天,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舒建平在天仙洞景区督导检查时,查获一牌号为川E19488的客运车辆超员运营,该车核载24人,实载30人,超员人数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且驾驶员桂某未携带驾驶证件,舒建平支队长随即责令四大队联系所在单位泸州利达客运公司调集车辆转运,并要求四大队进行严肃处理,最终驾驶员桂某被处500元、记6分的处罚,当晚区安监、运管、交警三家部门联合组织召开会议,在该单位会议室对桂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
营造氛围警媒共参与
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支队始终秉承“宣传先行”的理念,采用悬挂横幅、张贴或滚动播放标语、制作展板和宣传牌、发布微博等形式大力营造整治氛围,利用乡镇“赶场天”走进农村群众,利用“五进”平台、驾驶人审验教育学习等时机走进多车单位、客运企业和辖区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专题讲座,警示企业法人、安全责任人、驾驶人时刻注重安全。5月16日,二大队深入辖区川泸运业一三分公司,对该单位企业责任人和驾驶员开展了安全教育集中学习;6月19日,叙永大队组织辖区各大客、货运公司在客运中心和人流聚集地滨江商城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道路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与此同时,支队及各大队还加强了与报刊、电视台、电台、互联网等媒体的联系,集中宣传大整治行动措施、要求、战果,曝光典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6月7日,支队召集7家省、市级媒体记者召开了新闻媒体通气会,对外通报了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阶段工作相关情况。据统计,整治行动以来,全市交警部门共深入运输企业107家、学校65家、乡村122个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市级媒体上发布大整治工作动态稿件39件、省级媒体34件、国家级媒体8件。
严格通报考核抓落实
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期间,支队定期进行通报并严格考核,逗硬奖惩,为各项工作举措的落实和大整治工作的扎实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5月31日,支队以市局名义下发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考核办法》,决定采取支队领导按职责分工分片联系大队、机关科室所定点联系直属大队的捆绑考核方式,对各大队每月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和排名。同时,支队还每周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情况和数据进行定期通报,对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进行明确。截止目前,支队已发布《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专报》5期、《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情况的通报》3期。
深入基层督导促实效
道路交通大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多次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工作: 6月4日,副市长刘云先后对市政府转盘、市中医院路口、天益广场转盘3个主要交通节点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初步形成治理改善意见;6月3日夜间,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张显富,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卢天润亲临桥南检查点,实地查看了酒后驾驶整治情况;6月14日,泸州市委、市政府安全检查督导组莅临支队,对我市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进行了检查;5月22、23日,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白强深入叙永县、古蔺县,督导检查了基层交警大、中队、派出所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情况。此外,支队领导、各分县区领导也严格按照责任区域分片分批地对各大、中队的整治工作进行了实地督查:6月16日,市局党委委员、支队长舒建平先后对三大队石洞中队、二大队及黄舣中队进行督导检查;6月11日,政委宋军对合江佛荫、九支两个中队进行了检查和督导;5月28日,合江县副县长、公安局长罗庆华带队深入泸合路执勤点督查工作。各级领导纷纷深入基层,亲临一线检查指导工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取得实效提供了有力保证。(泸州市交警支队 刘晓燕)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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