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5-25
为确保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做好建筑扬尘管理工作,泸州市古蔺县住建局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严格审批,严格查处。确认工地运输车辆满足渣土运输的资质和入城证,并对运输线路和堆放场地进行核实,联合交运局发放运输审批手续。同时,在道路日常巡查中,随机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督察,对于违反规定的车辆和相关人员,严厉处罚、依法处置,严禁无证上路。
二是明确责任,抓好源头。要求城区建筑企业签订《工地扬尘治理》承诺书,明确建筑扬尘防治责任。明确建筑企业在工地内部应设置远程监控探头、污水沉积池,配备冲洗设施,畅通排水系统;所有运输车辆在出工地前必须经过污水沉积池,车胎冲洗干净才能出工地;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人员,对工地大门入口及工地周边运输道路及时清扫;在工地出口处设置喷淋设备,放置于工地出口处,不间断地对路面渣土进行净化,防治建筑扬尘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
三是突出重点,强化巡查。根据工地开工时间,城监大队分批次对企业周边工地、重点区域内工地、重大项目在建工地的土方覆盖情况、施工垃圾清理情况进行排查;根据施工工期,重点对金兰大道、迎宾大道、老城棚户区改造等容易形成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加强管理,加大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随时掌握工期进度,随时了解施工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穆世梅)
编辑:x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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