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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启动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3-07-16

  7月12日,记者从宜宾市教育局了解到,宜宾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从2009年正式实施以来,已经资助了几万学生圆梦大学,仅去年就资助了12000多人,今年考生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已可以在户口所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记者从宜宾市教育局了解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条件:第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第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第三,已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正式录取,并且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第四,学生本人和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生源地;第五,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那么如何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介绍,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分三步完成:第一步是申请学生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登记;第二步到所在乡镇的民政部门出具贫困证明;第三步再到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递交材料。所需递交的材料有: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和共同借款人(即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然后等待审核。“因为不同区县所要求提供的资料证明有所不同,如翠屏区的学生还需递交共同借款人(即监护人)的结婚证复印件,申请人可以电话咨询其户籍所在地的资助管理中心,具体所需的资料。”该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宜宾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进行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一般不超过就读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的总和,总金额不超过6000元。已获助学贷款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得再申请高校助学贷款。第二年如需续贷,则需要所在高校出具证明。宜宾市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直接按年划拨到受助学生的银行账户,获助学生需在毕业后进行还款,学生在校期间贷款所产生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利息由学生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承担。另外,学生毕业后两年期间为还款宽限期,在这两年内可以只还利息,在毕业两年后则需根据合同,按年度进行利息加本金的还款。(王宇 何静 李丹阳)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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