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3-07-17
内江市市中区伏龙乡大湾村,7岁留守女孩婷婷父母都在外地打工,一直跟在奶奶身边生活。然而从去年九月至十二月之间,村里的一个六旬老头却将魔爪伸向了这名女孩。
近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老头尤贵先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
奶奶述说
听说孙女被性侵差点昏过去
许玉珍是婷婷的奶奶,回忆起孙女的遭遇,她有些激动。去年12月9日下午4点左右,其老伴的姐姐赵琼华走过来找到她,“当时赵大姐很激动地对我说,‘你孙女遭马路上的老头尤贵先糟蹋了。’”
听到这样的消息,许玉珍当时就急哭了,“感觉天昏地暗,差点就倒在地上。”赶回家后,她把婷婷叫到了屋子里,询问婷婷是不是被马路上的尤贵先糟蹋了,孙女说的话,让许玉珍震惊得忍不住掉眼泪。
据婷婷讲述,她被尤贵先从路边拉进屋里,开始辱骂并摸她,后来还趴到她身上弄她。许玉珍说,“我当天晚上把事情告诉我老伴之后,我老伴就告诉了组长、村主任,村主任后来向派出所报了案。”
警方侦查
7岁女童4个月遭8次性侵
内江市市中区公安分局伏龙派出所于2012年12月晚上9时接到报案,随后立即展开了对嫌疑人尤贵先的布控,11日零时将尤贵先抓捕归案。
经过警方侦查了解,从2012年9月开始,尤贵先趁女童婷婷在上学放学的途中,先后八次强行将婷婷拉至自己和邻居的家中,不顾婷婷的反抗,对其实施了性侵。
在性侵之后,尤贵先多次给予两元、二十元和糖果对婷婷进行哄骗。
2013年6月20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审理,根据各方面证据,法院最后以强奸罪判处尤贵先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
法官声音
案件敲响保护留守幼女警钟
内江市市中区法院承办此案的法官郭锦平认为,随着农村大批人员外出打工,留守女孩的数量急剧上升,留守女孩在农村缺少必要的监护,不少人成为性侵犯的对象。“这起7岁幼女被性侵案件,再一次敲响了保护留守幼女的警钟,如何保护留守女孩不受侵犯,让她们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郭锦平认为,首先应加强对留守女孩的监护。“作为父母要重视孩子的成长,如果两人都外出打工,必须把孩子放在有监护能力的亲戚家里,且亲戚都要特别关注女孩子的行踪,尽量不要让其离开自己的视野。”
宁爽 华西城市读本实习记者 龙艳(除心理咨询老师和承办法官外均为化名) (完)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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