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7-17
日前,一则“武汉部分公务员工作时间调整至6小时”(即上午上班时间依旧是8:30至12:00,下午由14:30—17:30调至15:00—17:30)的消息引发社会热议。(7月14日京华时报)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明确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40小时”,也就是说,公务员每天上班时间必须达8小时。对于这个每天上班8小时的规定,我们老百姓的理解是“每日工作不得高于也不得低于8小时”,而政府部门的理解却是“每日工作不得高于8小时”。
很多普通劳动者在为每天工作不要超出8小时而奋斗,多少企业职工40度高温的时候还在生产线上挥汗如雨,而公务员们想的却是为了避暑,一天工作绝对不能超过8小时,为了保障减少劳动时间能够得到切实执行,还专门出了文件来规范。
公务员福利真好,难怪那么多大学生放着条件优越的外企不去,非要考进公务员队伍。
真是可笑复可耻。
同样在一些政府机关大楼内工作的保洁、保安人员,工作时间并未随季节更替而改变,依旧为8小时。来办事的群众错过了上班时间,难道找保安办事。
公务员怕热,难道老百姓就不怕热,纳税人就不怕热?温度太高,公务员减少上班时间,是不是也可以减免税费。当前国家每年新招考的公务员数以万计,但纳税人的钱不能全部用来养懒汉。
公务员有自己的利益诉求,我们可以理解。谁都不是圣人,好逸恶劳不是什么大错。无也不敢再要求每一位公务员都是焦裕乐、活雷锋,个个高大全,一心为公,全无自己。但是身为国家公职人员,在享受着高工资、高地位的同时,将本该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时间无限缩短,将自己的休息娱乐时间无限延长,与当前正在进行的群众路线教育背道而驰,是不是显得公务员的下限实在太低了。(作者:泸县组织部 朱索)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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