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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维修小工程引发20万元巨额赔偿案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7-24

  500元维修工程  致工人意外摔死

  富顺县万寿镇双鹿社区正街上的刘友卿夫妇门口,一群人站在那里七嘴八舌地围着一个瘫倒在地哭泣的妇女议论着,“那个人肯定不得行了,后脑壳着了,流了好多血”,“李大姐,不要再哭了,快点给你老刘打电话喊他从昆明赶回来”……

  呼啸的120急救车警笛声打破了通往富顺县城的青山岭盘山公路往日的宁静。车上,医护人员正忙着给躺在担架上的伤者做着心肺复苏术,在摁压了好一阵后,心电仪器显示屏上依然显示的是两根直线。在忙碌的医护人员旁边还呆坐着一个年近50的男子,神情惊惧地看着眼前的一切,嘴里偶尔也好像在念叨着什么,可是又听不清一个字。

  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我们还得回到4个月前的3月2日。家住自贡市富顺县万寿镇双鹿社区正街的刘友卿、李玉聪夫妇自从去昆明帮儿子带孩子后已经5年没回老家看看了,现在孙子也读幼儿园了,老两口就打算回老家耍一趟。夫妇俩回到老家看到老屋楼顶有些裂缝容易漏雨,外墙砖也掉了不少,夫妇二人便想找人对房子进行一些修缮。找谁呢?二人到处寻觅工匠,大家都已工程太小而没接这活。找了好几天没有着落后,刘友卿又被儿子催促着喊回了昆明带孙子,就剩下了李玉聪一人在老家张罗此事。李玉聪思前想后,想起了以前帮自己修建此屋的周宗富,现在两家人虽然多年未见,但也算是老朋友了。李玉聪便立即找到周宗富,周宗富碍于老朋友关系,就硬着头皮接了这活儿。

  3月10日下午,周宗富找到长期与自己干活的孙杰浩等人来为李玉聪夫妇的老屋进行装修。当天晚上,在干完活路后,李玉聪留下三位师傅吃晚饭并顺便商量工钱问题。在晚饭中,李玉聪与三人商定,“房屋装修工程费共计500元,由李玉聪负责买建材,周宗富负责搭箱架和刷墙,孙杰浩和另一人负责贴墙砖,每人每天一包烟,包吃中午、晚饭两顿伙食”。

  3月11日一大早,工人早早地就来到李玉聪家开始了忙碌。按照分工,孙杰浩提着灰浆桶来到箱架上对外墙已掉落的磁砖进行补空。在贴砖时,他发现箱架外层的两根竹制护栏杆下方一根总是挡着自己施工,不便于操作。为此,他叫李玉聪找来大刀说要将那根栏杆砍掉。李玉聪急忙问道,“这样砍了,害怕不是很安全,还是不砍吧!”孙志浩自信满满地说道,“没事,这种活路我有经验,没问题”。说着,孙志浩三下两除二地就将那根栏杆砍掉了。上午8时许,孙志浩因在箱架上踩滑,身体突然后仰,慌忙中他抓住箱架外侧仅剩的一根竹制护栏,但由于其身体过重,而护栏又是一根尚未成年的嫩竹,以致护栏断裂,孙志浩便从离地约三米高的箱架上意外摔下坠地,致其后脑严重损伤。孙志浩随即被周宗富送往富顺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在送往抢救途中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富顺法院促调解 终获20万元赔偿

  意外事故发生后,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死者家属与李玉聪于2013年3月11日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约定房主李玉聪预付死者家属用于安埋死者孙志浩的丧葬费等60000元。在安埋好死者孙志浩后,死者家属与李玉聪夫妇就赔偿事宜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不成后起诉至富顺法院,要求李玉聪夫妇和周宗富赔偿因本次意外事故给死者家属造成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305000元,扣除李玉聪夫妇已给付的60000元后,还应赔偿245000元。

  鉴于死者家属情绪激动,矛盾极易激化,富顺法院赵化法庭受理此案后立即组成合议庭,及时了解案件详情,分析案件焦点,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多次找到双方当事人,帮助他们厘清法律关系,分析法理依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在扣除李玉聪夫妇已给付的60000元后,再由刘友卿、李玉聪夫妇赔偿死者家属122500元,周宗富自愿补偿死者家属12500元,死者家属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的调解协议。(文中人物皆系化名) (富顺法院  刘波)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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