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6-06
为进一步推进合江县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落实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监管队伍建设全覆盖”的要求,近日,合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合江县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实施细则》,从配备、管理、职能职责、培训、待遇保障、考核办法等方面对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管理作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了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配备。在全县范围内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配备工作,各村(社区)推荐,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确定,报县食安办备案。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应由在当地居住、熟悉区域基本情况的人员担任(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村医生除外)。目前已按要求全面完成配备工作,全县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共计325人。
二是明确了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岗位职责。加强对食品安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的宣传,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的登记备案、申报和现场指导工作;协助职能部门做好本辖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对辖区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及时报告涉嫌食品违法案件线索;及时上报辖区内的食物中毒和不明原因病死家畜、家禽事件以及违规使用剧毒、高残留农药的行为,并协助职能部门调查和处理;定期对本辖区食品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配合各级食药监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三是明确了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管理考核。乡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定期对辖区内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档案。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考核情况发放补助和考核奖励。
四是明确了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培训要求。县食安办制定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乡镇食安办组织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任前、任中培训,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掌握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方法,并组织好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按时参加县食安办组织的培训。
五是明确了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待遇保障。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补助和考核奖励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的标准进行计算。其中市财政承担每人每月200元,区县财政承担每人每月300元。由县财政划拨到乡镇财政,实行专款专用。
通过出台《合江县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管理实施细则》,有效规范了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的管理,为加强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王思玉 王欢)
编辑:x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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