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3-08-01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军旅生活是士兵们不可多得的回忆。脱下军装、离开军队之后,昔日的战士们还好吗?昨(31)日,在“八一”建军节即将到来之际,记者向宜宾市民政局了解了退役军人的优惠政策,为昔日的军人奉上节日的祝福。
免费培训 就业安置不用愁
2011年10月2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公布,标志着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基本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市民政局安置科王会甫告诉记者,为了给退役军人增强就业信心和竞争力,市民政局每年都会组织退役士兵进行免费的技能培训,学完通过考试之后,学员可以拿到相应的证书,为以后的就业打基础。
若还想继续深造学习,可以在中等职业学校申请免试、免费入学,而读大专以上学校则需通过考试才能免费入学。
退役1年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按规定免费参加教育培训;退役1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助或者补贴。
退役士兵“充电”完毕后,还会组织每年两次左右的专场招聘会,供企业和退役士兵双向选择。
自主创业 享受政策优惠
为鼓励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国家给予了很多优惠政策。
王会甫告诉记者,选择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可以享受税收、收费、贷款扶持和财政贴息等三方面的优惠。
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等)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农业机耕、植保、牲畜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等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除此之外,还可享受涉及个体经营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收费项目上的优惠。
在贷款上,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金额一般在5万元左右,还款方式和计结息方式可由借贷双方商定。
单位招收 优先录取
在就业和自主创业上,退役士兵享受的优惠多多,在高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上,也有众多福利。
王会甫说,退役士兵参加高考时,可以享受10分的政策加分。而考事业单位时,也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资格,而在部队服役的时间也可以算成基层工作经历。
记者从三江人才网获悉,在近几年的事业单位招考中,凡是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可以按规定加不超过6分的分值。(周亚秋 谢丽萍)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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