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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溪区:确定首批下放行政权力事项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8-01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动全区环境效能突破,实现区委、区政府“七个突破、四年翻番”目标任务,根据清理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相关精神,确定首批实行下放到镇(街道)的行政权力事项。

    据了解,泸州市纳溪区首批下放行政权力事项,除涉及环保、安全、规划等行政审批权限外,其他区属行政审批权限尽可能向镇(街道)下放,此次区级部门首批试行下放到新乐镇、棉花坡镇、安富街道、永宁街道的行政权力事项32项;下放到其他乡镇的行政权力事项工113项。原区级部门已经下方的权力按原规定办理。(段国海)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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