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8-01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推动全区环境效能突破,实现区委、区政府“七个突破、四年翻番”目标任务,根据清理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相关精神,确定首批实行下放到镇(街道)的行政权力事项。
据了解,泸州市纳溪区首批下放行政权力事项,除涉及环保、安全、规划等行政审批权限外,其他区属行政审批权限尽可能向镇(街道)下放,此次区级部门首批试行下放到新乐镇、棉花坡镇、安富街道、永宁街道的行政权力事项32项;下放到其他乡镇的行政权力事项工113项。原区级部门已经下方的权力按原规定办理。(段国海)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