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3-08-02
昨日凌晨零点,泸州市伊顿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更换卷式发票,启用由泸州市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出租车专用卷式发票,这标志着泸州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已正式进入实施阶段;零时3分,“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四川阡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510502570717708)利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向泸州市江阳区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网络普通发票二张,开票金额 125000 元。这是“营改增”工作正式启动后,四川省国税系统开具的第二张网络发票。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昨日上午9点在泸州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内,亲眼见证了由四川公正税务师事务所向泸州老窖开出第一张货运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泸州“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达1972户
昨日上午9时25分,记者在四川省宏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看到,该公司自行开具出了第一张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8551.35元,销项税额为2040.65元。
据了解,泸州市国税局历时3个多月,顺利完成了“营改增”的各项准备工作。8月1日起,泸州市“营改增”试点工作与全国同步正式运行。
据泸州市国税局副局长王世杰介绍,截至7月31日,泸州市国税系统已接收各级地税局移交的三批试点纳税人3492户,纳税人主动上门办理16户,调查核实面达100%;属于“营改增”的试点纳税人户数1972户(企业1610户,个体工商户362户);其中,交通运输业 有656户,部分现代服务业1316 户,一般纳税人359户(其中新认定一般纳税人286户)。
全年税收将减少2.7亿元
王世杰表示,从先期试点的省市情况看,超过95%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特别是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大多由原营业税5%的适用税率降至3%的增值税征收率,税负较原来下降40%左右。
“本次改革涉及泸州市1972户纳税人,由于税负下降,将导致直接减少税收约1582万元,因其他行业纳税人可获进项抵扣,将间接减少增值税约2.53亿元,全年税收将减少2.7亿元左右,国税部门实际增加增值税收入3000—4000万元。”王世杰说。
为了确保9月1日试点纳税人到国税机关进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促进泸州市“营改增”工作平稳推进,泸州市国税局将做好“营改增”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进一步与地税、财政等有关单位协调配合,扎实做好强征管优服务,全面完成“营改增”试点工作任务。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吉萧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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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零时 我省开出首张“营改增”发票
华西城市读本讯(华西都市报记者 肖垚)“熬这个夜,值!”昨日零时1分,在省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许盛辉手握我省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亲历了税制转换的重要时刻。
许盛辉手中的发票,标志着四川“营改增”试点正式启动。
据省国税局总审计师张宏征介绍,从8月1日起,我省“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将按照增值税制规定进行财务核算、开具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9月1日起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本报昨日曾报道)(完)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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