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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月劫杀4路人 泸州2恶徒获死刑

川南在线2010—2019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13-08-02

    “泸县云锦周边地区,连续多名年轻妇女失踪……作案者一度叫嚣:‘看到哪个有钱就弄上车!’”这是去年年初传播的一条消息。之后,各种传言甚嚣尘上,泸州警方通报称,“2011年12月14日,泸县奇峰一水渠内发现一具男尸,该案引起市县两级警方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侦工作。经查证,死者为泸县人刘某,此案极有可能为抢劫杀人。调查中警方发现,涉嫌该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嫌泸县近期两名女性失踪案,于是专案组迅速将二人抓获,其后根据嫌疑人交代,警方找到了三具被掩埋的女尸。”

    日前,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杨光权、刘连刚短短4个月内连续劫杀4名路人(除3名女子被杀外,还有一名男子遇害),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杨光权之子杨明富也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对于受害人近亲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予以支持。对于本案,判决书连续用三个“极”字予以形容,“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社会危害性极大”。(陈刚 记者 张柄尧)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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