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8-04
为减轻医保参保人员负担,根据泸市人社发〔2013〕27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7月1日起,泸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由原来的16.3万元上调至18.9万元,加上补充医疗保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年度最高报销限额达到68.9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由原来的10.8万元上调至12.5万元。
封顶线的再次提高,为广大医保参保人员带来了实惠,减轻了患病人员的经济压力,从而减少医保参保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的情况发生,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张莉)
编辑:马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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