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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向泸县司法局云锦司法所赠送锦旗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8-08

  2013年8月8日,依法解除社区矫正的4名帮教对象及他们的家属向泸县司法局云锦司法送来了“真情帮教 春风化雨”的锦旗,以感谢社矫工作人员的真情挽救,无私奉献。

  何某、刘某、刘某、黎某四人因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于2012年7月2日到云锦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接受社区矫正初期,他们内心不平,情绪低落,态度消极,对未来的生活感到迷茫。一是因不懂法而犯罪,内心一时无法接受,觉得冤枉、不平;二是他们对自己的被判刑而深感羞愧,觉得自己无颜见人,同时也让家人蒙羞,深深亏欠于妻儿子女;三是他们不知道社会是否接纳自己,感到天地间一片迷茫,愧疚、自卑、苦闷、彷徨、无助一齐袭来,面对亲人们殷切的目光,该何去何从?为此,司法局和司法所社矫工作人员有的放矢地为其制定了矫正方案,以“温馨矫正、矫爱并重”的教育矫正原则,不厌其烦做他的思想工作,用心疏导,教育感化,并向他们伸出了温暖的手,鼓励他们要勇敢地正视并正确对待现实,放下包袱,悔过自新、自强自立。2013年7月1日,四人成功解教,司法所社矫工作人员因其家境困难,为他们争取到了“刑满释放人员过渡性安置补助金”,以帮其缓解经济压力、开始新生活、重新融入社会。

  在社矫工作人员和他们家人一年的帮助和支持下,这四人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家庭温暖,实现了从不识法到懂法、遵法,从内心消极到树立了自强自立信心的转变。他们表示将不辜负党和政府的期望,吸取教训,遵纪守法,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泸县司法局 冷泽树 刘萍)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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