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6-09-23
为加强高新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高新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落实,日前,泸州国家高新区建立专项奖励基金近500万元,规划在“十三五”期间园区所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
据了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分为三级、二级、一级,且参加三级标准化创建须严格执行有关行业评定标准,小微企业则需按照国家《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开展创建。创建企业需登陆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一、二、三级标准化”或“小微企业”端口进行网上申报。
泸州国家高新区建立专项奖励基金近500万元,对园区内达标创建工作圆满完成的企业给予分级奖励:对三级、二级、一级达标成功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完)
编辑:xi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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