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完善老年福利制度 四川各市州将建设老年大学

川南在线2010—2019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7-06-21

  6月20日,四川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在成都市温江区召开。会上传出消息:应对老龄化,四川省将从立法、发放高龄津贴、推动老年大学建设等多方面完善老年福利制度。同时,建立全省老年人基本信息统计系统,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推动养老服务向农村所有老年人全覆盖,以实现在“十三五”末“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的目标。

  根据测算,到“十三五”末,四川省60岁以上人口将增至1866.72万,占总人口的22.66%,其中,80岁以上人口将增至287.39万。届时,高龄化、失能化、空巢化、未富先老化“四化叠加”现象将更加凸显。

  “十三五”是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的关键窗口期,四川省将出台系列法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在完善老年福利制度方面,四川省将落实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等,健全完善老年人补贴制度。目前,全省建立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有7个市(州)、57个县(市、区)建立了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制度规定,具有四川省户籍,符合条件的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将根据不同年龄段领取高龄津贴。其中,年满80-89周岁低收入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5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到2020年,全省80岁以上的老人都将领到高龄津贴。

  为满足老年朋友的精神文化需求,四川省将推动老年大学建设,力争市(州)一级今年全部建设老年大学,推动“十三五”期间每个县都建立老年大学。

  通过立法完善老年福利。当前,《四川省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集意见,该意见稿提出要将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情况纳入公民诚信体系建设内容。同时,拟实施独生子女照料假,规定每年不低于3天照料假,照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记者 李丹)

编辑:成欣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