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6-21
按照管理体制要求,泸州市纳溪区食药监局以“便民、便企”为原则,“四项措施”保障政务中心窗口工作良好运行。
P> 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定要求。建立例会制度、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严格遵守“十不准”及仪容仪表、行为举止、文明用语和禁忌用语要求,树立食药监局良好形象。 P> 严格兑现承诺。对所有办理项目,受理后按规定时限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办结,严禁在承诺时限内无故拖延。能提前办结的提前办结,切实提高办事效率。实现一个窗口受理、办理、承诺、办结。对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哪个环节的当事人及主管科室所队负责人负责。加强业务学习。窗口服务人员加强了业务学习,熟练掌握本职业务,做到对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当场解释、当场答复,严禁“等一下,我问问”类似事情发生。
建立良性运转机制。将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局窗口建成综合性服务窗口,既能办理行政审批及许可,又能成为信息咨询平台,还能成为投诉与监督的窗口。各科室与中心窗口密切配合、紧密协作,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透明、公开服务,严禁中途设卡,不准对中心窗口人员及服务对象刁难、阻挠,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易洪卫)
编辑:gx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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