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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伏镇:“四严禁”“三开展”整治城乡环境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8-22

太伏镇:“四严禁”“三开展”整治城乡环境(图1)

    为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打造太伏新形象,近日,泸县太伏镇党委、政府联合多部门进行了一系列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在整治行动中,主要采取了“四严禁”、“三开展”等有针对性的措施。

    “四严禁”:第一,严禁乱堆乱放。建立素质过硬的保洁队伍,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余留不乱堆乱放。第二,严禁乱摆摊设点。大力整治市场、街道的脏、乱、差现象,并与临街商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书。第三,严禁乱停乱放。整治交通环境,严禁一切车辆在道路乱停放,确保道路交通有序进行。第四,严禁工地乱象。要求工地进行打围工作并及时清理建筑垃圾,以保障人们出行安全。

    “三开展”:第一,开展亮化工程。加强对路灯的管理并对其进行维修维护,让老百姓晚上出行更有安全感。第二,开展住宅小区卫生专项治理。主要解决了住宅小区环境卫生状况脏乱、基础设施破损等问题。第三,开展“七进”宣传工作。对“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进行大力宣传,以点带面,促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全面提高。

    通过这一系列的专项整治行动,太伏镇城乡环境整治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果,老百姓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太伏镇的新形象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建立,同时也为泸县“双创”工作添上了耀眼的一笔。(彭玉春 詹松林)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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