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3-20
去年底,泸州市江阳区环保部门立案查处了一起贵州省某公司在江阳区境内违法倾倒、遗撒危险废物的案件。
因此案涉及两省,地理位置相差较远。江阳区环境监察大队在直接送达各类环保执法文书困难较大的情况下,为了节约政府办案成本和减少企业配合调查费用,并在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前提下,首次采取了邮寄送达环保执法文书,同时辅助采取对长途电话进行录音的方式,顺利完成了调查取证、行政处罚告知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在规定时效内成功办结了我区首起跨境倾倒危险废物的案件。(完)泸州市江阳区环保局 陈旭 姜伟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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