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09-23
为了让更多的城镇居民更好地享受城居医疗待遇,从今年9月12日-12月15日止,开始征收2014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成人170元人/年,学生15元人/年,城镇低保户80元人/年,城镇“三无”人员不缴费,同等享受城居医保待遇。
县医保局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居医保征收工作有序运行:一、强化宣传。组织职工到社区、街道、学校等地宣传,采用多种宣传媒介,向群众讲解城居医保有关知识,发放宣传资料7000余份;二、强化管理。县医保局组织社区、各乡镇劳动保障所及学校认真做好城居医保的征收工作,实行统一的医疗保险政策、统一的缴费标准、统一的医疗待遇水平、统一的医疗保险经办流程和统一的软件信息系统。并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的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三、强化监督。县医保局要定期、不定期的到各劳动保障所、学校、社区督促检查城居医保的征收情况,力争参保率100%,让国家的惠民政策惠及到每一人。(泸县医保局 张莉)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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