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3-10-01
按照《旅游法》规定要求,并报主管部门核定,日前,四川省旅游局正式向社会各界公布了四川省108个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
《旅游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旅游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旅游者数量可能达到最大承载量时,景区应当提前公告并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景区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疏导、分流等措施。
编辑:陈非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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