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3-10-02
泸州市古蔺县马嘶苗族乡坚持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扣“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切实加强社会救助保障、社会建设管理和公共服务三大职能建设,着力构建为民、开放、和谐、高效民政,采取措施严格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工作
严格对象标准。在38个村民小组、1个居民小组召开群众会议,坚持群众自报、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后,再提交群众大会公开讨论确定对象上报乡审核,乡做到“总量控制”、“应保尽保”,确定享受城镇低保对象。
加强收入核查。认真开展申请对象和已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情况核实,实行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切实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
加强动态管理。健全低保对象定期核查、复查制度,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细化并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调查、评议、审核、审批、公示和资金社会化发放程序,严禁不经调查核实直接将任何群体或个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维护低保政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强化群众监督。将低保政策、享受对象、保障标准、评议、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防止优亲厚友、徇私舞弊,杜绝关系保、人情保、拆户并户、暗箱操作以及解决遗留问题等违规操作现象。
严格评审程序。坚决清退处理对辖区内未按评审程序享受低保的、各类优亲厚友的人情保、关系保;家庭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等违规行为。
截止日前,已准确完成低保户调标及分类施保工作,对城镇低保对象58户80人;农村低保对象441户532人,进行了审核并按规定发放了低保金。(刘方强)
编辑:陈非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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