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6-26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被告人朱某因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扣押在案的57.7克毒品和吸毒工具予以没收……这是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

听完整个庭审流程后,坐在旁听席上因非法持有枪支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刑,因身患疾病被监外执行的刘某权触景生情:“因交友不慎,我染上毒瘾并走上犯罪道路,幸好国家给了我重生的机会。现在我戒掉了毒瘾和家人一起幸福生活!请大家吸取我的教训,真爱生命,远离毒品”。

据悉,为加强禁毒宣传,提高辖区居民禁毒防毒意识,近日,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禁毒办、华阳司法所组织村(社区)干部、辖区学校德育主任、社区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共20余人参加此次公开庭审旁听,旨在通过接触真实案例,强化禁毒宣传,达到以案普法的效果。(罗超 杨敏)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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