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日报 发布时间:2013-10-12

商场待售的特价商品
“我上个月初才买的这个特价包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金属扣就脱落了!”近日,市民张女士拿着才买不久就出现质量问题的包来到市中区玉溪路某商场的一个箱包专柜前,希望对方赔偿或维修。然而,对方却称“特价商品,不退不换不保证质量,这是商家的‘行规’。”
“特价商品不退不换”真是“行规”吗?这种做法合不合理?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又该如何应对?
商场:
特价商品大多不退不换,这是商家的“行规”
“我们专柜正价销售的包包或者打出一定折扣促销的包包,都可以享受‘三包’售后服务,但花车上特卖的商品就不能享受这些服务。”近日,笔者到市中区玉溪路某商场,一家箱包专柜销售员称,此箱包专柜在此经营一年多了,特价商品都没有退换过。
笔者走访发现,该商场的部分服装、鞋也做花车特卖,对于这些特价商品的售后服务,笔者得到的答复都几乎一样:“特价商品不退不换!”一名店员称,“不退不换”几乎是商场花车特卖的“行规”。
随后,笔者走访了市中区、东兴区另外几家大型综合购物商场,随机询问了几位逛花车的消费者,少部分消费者表示特价商品没有售后服务理所应当,大部分消费认为花车上的商品价格便宜,根本没考虑过售后服务问题,但也有一部分消费者表示事先并不知道这种“行规”,出了问题找商家协商不成,只能自认倒霉。
工商部门:
特价商品未标明瑕疵,应与正价商品享受同等“待遇”
商场内这种花车特卖的“行规”,是否合乎相关法规?张女士在花车上购买的包是否应享有相应的售后服务?带着这些疑问,笔者走进了市工商局消委会。
“对于张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首先我们要搞清楚她所购买的是处理品还是仅仅以低价出售的特价品。”市工商局消保科科长李琳告诉笔者,商家在花车上做特卖促销的商品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处理品,这类商品一般是有瑕疵或破损的残次品,如商品本身存在做工不良、染色不均等问题;另一种如张女士所遇到的情况,出售的商品是商家因过季或某种原因推出的降价品。“仅仅只是价格降低了,质量绝不能打折扣!”李琳说,在第二种情况下,降价只是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这类商品质量上并不存在任何问题,就该享有与专柜内其他商品所享有的同等售后保障。
市中区消委会副秘书长孙平补充说,无论是在卖场正式专柜还是在移动花车上特价销售的商品,只要是在公共场合出售的商品,没有明确标注破损、残次处理的,商家都应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供质量保障和售后保障。
而据张女士称,张女士在购包前,商家并没有明确告知她所购的包有任何瑕疵,而且当时的销售员也告知这些包只是因过季才做特价,款式和质量本身都非常不错。那么,这只包在不到一个月内出现的问题,就应该和柜内其他包一样,享受商家承诺“三个月内包退换、三年内包维修”的售后服务。
友情提醒:
有瑕疵商品应提前告知,消费者要理性购买“特价商品”
“对有瑕疵商品,商家在消费者选购前应尽到提前告知的义务,并在消费小票上注明存在的问题,而消费者在购买时也要注意仔细检查,看清楚商品问题的所在,避免离柜后产生纠纷。”李琳说,购买后发现问题再去找商家处理就比较麻烦,因为商品离柜后出现的问题,很难判定是哪一方在哪种情况下造成的!
因此,李琳提醒消费者,选购花车特卖的商品时要仔细查看并向商家询问明白,了解清楚后再理性消费。但购买到商家未明确标注或告知存在问题的特价商品,如遇到类似张女士的情况,在商家对专柜内商品承诺的售后期内,消费者首先可以找到商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向消委会投诉或者向相关行政机关申诉甚至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另据李琳介绍,根据国家现行三包规定,在我国目前实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录中,明确规定实施三包售后标准的商品有18种,包括电视机、冰箱、自行车、钟表等。但部分商品,如服装鞋包类,虽然没有被明确纳入国家三包规定中,但商家应按照在广告宣传、合格证、或口头上作出的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的售后承诺,兑现售后服务。(实习生 徐艳梅 张小丽)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