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 发布时间:2017-06-28
2017年6月27日,宜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宜宾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
免去:
董大华的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蜀林的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金华的宜宾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徐静为宜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金华为宜宾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德业为宜宾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市长杜紫平提名
免去:
李志刚的宜宾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三、根据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玉泉提名
免去:
陈西苓的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李瑞雪的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陈西苓为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何媛为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陈敏为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杨志其为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记者 黄大海)
编辑:gx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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