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7-06-30
日前,有泸州市民通过网络问政咨询申请江阳区廉租房申请需要哪些条件,江阳区住建局作出答复:按照江阳区目前公租房分配政策,2014年11月,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现在,江阳区用于分配的公租房房源为原廉租住房。申请廉租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家庭成员拥有江阳区城镇居民正式户口,取得本区城镇居民户籍2年以上;2、申请补贴时是民政部门认定或年审合格的低收入(低保)家庭,且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今年的江阳区廉租住房大概在10月底进行配租,廉租住房在蓝田、华阳、张坝、茜草均有。(完)
编辑: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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