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2-03-29
昨(28)日,市民刘先生的父母将一面写有“拾金不昧,精神可嘉”的锦旗送到了宜宾蓝星出租车公司,以感谢该公司驾驶员陈刚将刘先生遗失钱包送还本人。
3月27日凌晨,蓝星出租车公司驾驶员陈刚在宜宾城区民主路载了喝醉酒的乘客刘先生,前往宜宾学院B区。当车到达目的地时,刘先生忘记付车费,下车就走。陈刚见他已喝醉,也未追讨车费,而是直接把车开到江北加气站加气。
在加气的时候,陈刚突然发现车后排位置上有一个黑色的包,打开一看,包里装有现金4800元,还有公章、存折、驾驶证等物品,估计是刚才喝醉酒的乘客掉下的。陈刚立即将拾到的包送到公司。由于包里没有乘客的任何联系方式,公司工作人员只有通过驾驶证上面的地址与屏山县派出所取得联系,在屏山县派出所的帮助下找到了失主刘先生,将失物物归原主。(完)王宇 陈玉霞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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