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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明起对货车非法改装、"抛撒漏"顶格处罚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3-12-10

内江明起对货车非法改装、"抛撒漏"顶格处罚(图1)


  明日起,内江市交警二大队联合公安、交通、运管、路政等部门,组建“百日攻坚行动”综合执法队,将开展联合执法,对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超载超限,非法改装车辆及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对不符合规定的货运车辆进行顶格处理,对非法改装的汽修厂给予相应的行政和刑事处罚。

  12月6日,在“加强东兴区货运车辆安全管理,深入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会”上,内江交警二大队召集辖区内的货运企业、汽车修理厂、建筑工地、渣运公司负责人,要求城区所有工程货运车辆,于12月10日前完成自查整改,撤除非法加装的栏板和弹簧钢板,运载货物不得超过栏板,必须加盖钢盖和篷布。禁止汽车修理厂非法改装货运车辆、电动三轮车加装篷布、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等。

  明起,综合执法队将在国道321线城区段、省道206线、长江大道、北环路、十号路、高铁站前广场等重点路段、部位,采取设卡与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白天、夜间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

  对所有货车违法行为,严格实行“四个一律”,即一律“逗硬”顶格处罚;一律不准消除记分;对非法改装并能够当场恢复原状的货车,一律进行现场拆除;对查获的货运车辆非法改装、拼装违法行为,一律抄告车籍地交警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限期整改。(实习记者 胡月 实习生 何丹 班晶晶)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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