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2-04-03
□至2015年,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90%以上,48小时天气预报精细到3小时间隔
□至2020年,建成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 《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提出力争到201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以上发布,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特别是覆盖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
《意见》提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大中型水库、大江大河、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防治区域、兰成渝重要输油管道沿线、雅砻江、大渡河、岷江等大型水电送出通道和能源基地、“一极一轴一区块”等重点区域及川西高原和盆周山地气象观测资料稀疏区,加密自动观测站网,到2015年,实现全省气象灾害防御关键区监测站点平均间距缩小到5公里。
《意见》提出,省级气象部门要加快推进包括气象灾害预警在内的,上下衔接、规范统一、高效运行的省、市、县三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对暴雨红色预警和高原暴雪、地震极重灾区强降水、局地8级以上大风等预警,建立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到2015年,力争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30分钟以上发布。
《意见》提出,加强农村地区预警高音喇叭等预警信息接收传递终端建设,加快推进边远山区和牧区应急广播电台系统建设,充分发挥中国气象频道、四川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网在我省灾害预警信息传播中的作用,形成运行高效规范、县乡村户直通的灾害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力争到2015年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0%以上,2020年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
《意见》还提出提升预报预警业务水平,力争到2015年,48小时天气预报精细到3小时间隔。(完)刘淼淼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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