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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 泸州市城市自来水价格调整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4-05

    泸州市城市自来水价格从2012年4月1日起进行调整,实行工商用水同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含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下列水价均同)由2.53元/吨调整至2.60元/吨;原工业、行政事业及经营服务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类别,价格调整至3.70元/吨;临时用水由5.15元/吨调整至5.55元/吨;特种用水由6.55元/吨调整至6.90元/吨。(完)泸州市发改委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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