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4-06
为加强低保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从根本上“杜绝”骗保”、“漏保”、“人情保”和“关系保”。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按标施保”。宜宾市南溪大观镇推行了六项制度,全力打造阳光低保。
一是开展民主评议。借助每季度的两员两会,村支两委与村民代表共同评议,镇驻村干部和片区纪委同志列席评议会。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均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二是加强低保对象的认定工作。各村/社区严格把握政策界限,防止和纠正随意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对低保边缘贫困人员的临时性困难进行救助,减轻实施低保制度的压力。
三是加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由各驻片领导与驻村干部组成的调查工作组,交叉调查。采取每村随机抽取30%低保家庭入户调查和访问邻里,对低保户家庭经济收入、财产状况等材料进行核实。
四是社会公示。镇人民政府、各村委会分别对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民主评议以及审核结果在低保户所在的自然村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是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标施保”。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对低保家庭收入每年进行核实,对家庭收入超过保障标准的低保对象,予以清退;对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家庭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
六是加强和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对调查核实和群众反映的关系保、人情保、以权谋私等问题,依法处理。(完)南溪区大观镇人民政府 彭连贵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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