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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起 泸州合江县城占道停车将收费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2-04-10

    昨(4月9日)日,记者从泸州市合江县城管部门获悉,从4月16日起,泸州合江县将在城区范围内实行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根据业务需要,合江县现已面向社会招聘占道停车收费业务管理人员5名、文员3名、收费员80名。

    从4月16日起,凡在合江县城占用经规划设置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位停放车辆的,均须按照规定交纳临时占道停车服务费。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合江县物价局《关于合江县城区街道临时停车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的批复》(合价费〔2009〕18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大型车辆:3元/2小时,每次收费最高不超过6元;小型车辆2元/2小时,每次收费最高不超过4元;机动三轮车(含电瓶三轮车)2元/次;二轮摩托车和二轮电动车:1元/次。(完)刘娜  曾业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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