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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城区严管烟花爆竹燃放

川南在线2010—2019华西城市读本  发布时间:2014-01-23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自贡市安监局、自贡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获悉,日前,六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烟花爆竹的企业生产行为、烟花爆竹的运输和燃放等环节都加强了安全监管。

  售卖

  从事零售业务需培训上岗

  和往年一样,自贡今年的烟花爆竹销售需培训后持证售卖,从事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须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点一证,亮证经营。同时,烟花爆竹经营店面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周边50米范围内无其他零售点,并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距离。

  此外,对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人员实行划片包干制,各点需有1名以上安全人员,负责经营现场的安全管理。经营商家不准随意变动经营场地。采购烟花爆竹必须按规定实行定点采购。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变更零售点名称、主要负责人或者经营场所的,未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礼花弹等未按国家规定标准由专人燃放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

  为从源头上把控烟花爆竹的集中燃放,今年,自贡市烟花爆竹的集中销售,转移到了城外的空旷地,不仅如此,对于购买烟花爆竹,也有相关规定,对于普通市民而言,由专人燃放的烟花爆竹,自然是不能购买,另外,作为家庭燃放,市民只能购买口径在1.5英寸(约合3.8厘米)以下的烟花爆竹。

  燃放

  妙观寺广场实施火力管控

  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一项历史悠久的民俗。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因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安全问题,特别是因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污染环境、扰民、浪费、火灾伤人事故等弊端和问题,正逐渐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高度重视与深切关注。

  几年前,自贡市出台相关规定:自贡主城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由于当时的规定不包含现在的汇东新区,新区的妙观寺广场便成了市民眼中的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但出于对周围建筑等诸多原因的考虑,从2013年春节开始,对妙观寺广场实施火力管控,不允许市民在大年夜大规模集中燃放烟花爆竹。

  另据自贡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文物保护单位、汽车站、交通路口等重要交通枢纽以及加油站、加气站、燃气贮气柜等易燃易爆场所都是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另外,供电、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消防重点单位、重要的商贸中心区,居民棚户区、商场、超市、卖场、农贸市场、油漆建材店、饭店、商务酒楼、地下商店、城市住宅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等场所也是禁止燃放区域。

  自贡城区严管烟花爆竹燃放

  销售

  1、零售需培训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一点一证;

  2、经营店面不少于10平方米,与人员密集场所等保持100米以上距离;

  处罚

  非法生产、经营等,处1000以上50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吊销许可证;

  禁放

  文物保护单位、汽车站、交通路口、加油站、加气站、燃气贮气、医疗机构、学校、消防重点单位、重要的商贸中心区,居民棚户区、商场等场所。(记者 熊强 兰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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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西城市读本讯(记者陈志)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内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马年春节,内江城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车站、公交站等交通枢纽、油气罐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军事重地,山林和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医疗机构、幼儿园、敬老院,以及老城区“四方块”商业密集区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等八类地点属于内江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而根据规定,今年春节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即1月30日到2月14日),在内江城区以下指定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市中区自壕子口沿沱江至沱桥口、沱桥口沿环城路经马鞍山、临江小区、邱家嘴、脚盆田至高速路车站环形区域内;东兴区自市二医院至西林大桥、桐梓坝大桥沿线、东兴旧城区域、西林新区已建成区域内。(完)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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