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 发布时间:2014-01-26

从2014年3月1日起,全省高速公路在第一批确定的208个准许货车驶入的收费站的基础上,再新增51个。1月21日,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告(三)》。根据规定,新增的51个准许货车驶入的收费站设置有货车专用通道和固定式计重设备,从2014年3月1日12时起,货车进站必须经专用通道计重检测,并由现场执法人员确认后,方能驶入高速公路。
除这259个收费站外,其余收费站禁止装载货物的货车通行。军用货车、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和未装载货物的空车不受此限。对不按规定通行的货运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理。(王伟 记者 崔燃)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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