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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宜宾"失独"家庭

川南在线2010—2019宜宾日报  发布时间:2014-01-28

关注宜宾"失独"家庭(图1)

  近年来,“失独”家庭逐渐引起社会关注。我市已步入老龄化,这些失独家庭困难成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社会问题,引起了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高度重视与关注。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失独家庭”不得不面对的悲伤

  所谓“失独”家庭,是指因意外、疾病等原因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人生世事难料,有时,一个意外、就算是呵护在手心中的他,也会瞬间与自己阴阳相隔。”这是“失独”老人刘大爷在面对自己唯一的儿子去世后的感叹。

  刘大爷和妻子都是教师,1980年结婚后生下了儿子奥奥。10多年含辛茹苦的养育,奥奥顺利考入大学。不幸的是,奥奥被查出患上了白血病,不久因病去世。这让已经将近50岁的刘大爷夫妻万分悲伤。原本幸福、充满希望的三口之家失去了唯一的希望和寄托。刘大爷的精神世界垮了,越来越沉默,而妻子更是整日以泪洗面,无法从痛失爱子的情绪中抽离出来。两人的单位高度重视,平日里虽然也随时有同事、朋友前往看望慰问,儿子的多名高中同学每年也要去看望他们,但家里毕竟少了一个人,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以及痛失爱子的心理伤痛仍旧是这个失独家庭无法弥补的伤痕。

  现实的缺失

  去年起,我市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始就失独家庭的现状、困难进行关注,并深入各个区县的街道社区进行实地摸底。据人大代表王知的不完全统计,仅以珙县为例,就有失独家庭65户,涉及120多名老人。政协委员杨厚平就此专门前往计生部门了解情况后发现,我市目前针对失独家庭的扶助政策主要有两项,第一是由国家人口计生委和省人口计生委制定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针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女方须年满49周岁),其独生子女死亡补助标准为一人一年4200元;其二是由我市人口计生委为全市独生子女家庭购买的平安保险,在独生子女死亡后,根据死亡年龄不同最高可得到4.2万元的赔偿。

  但另一方面,在这些“失独”家庭中,父母多为45岁以上中老年人,难以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独生子女离去,带给“失独”父母的不仅是经济上的损失,更是精神上的打击和老无所依的悲凉。目前,我市现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也并不存在较为系统的针对“失独老人”特殊服务机构,社会专门针对失独群体的心理救助机构也相对缺失。这让关注“失独”家庭的人士有了更多努力的空间。

  代表委员关注“失独”家庭

  今年“两会”召开期间,人大代表曾耀慧、王知、政协委员杨厚平纷纷就如何进一步加大对我市“失独”家庭的关怀提交了建议和提案。

  曾耀慧建议对“失独老人”申请低保时适当放宽政策;建立相应的保障基金或者从社会抚养费中提取专门资金帮助失独老人解决经济困难;在医疗救助制度方面,建议卫生医疗部门出台相关政策,为失独老人减免或全免医药费,提供更多的医护服务。

  杨厚平建议鼓励和支持失独家庭再生育或领养。对自愿并有能力再生育的失独家庭,计生部门要及时告知相关政策,提供各类优质服务,鼓励其再生育;对有领养意愿的失独家庭,民政部门要优先提供收养机会,并提供相关便捷服务。在资源方面,杨厚平建议统筹全市财政资金,在国家和省市扶助的基础上,出台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扶助政策。对失独老人要求入住养老机构的,各类养老机构要给予优先入住权;对不愿意到养老院集中养老的,各区县计生、民政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提供适合的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

  在心理辅导方面,杨厚平和曾耀慧均建议以社区为平台,组织志愿者和专门的心理辅导人员定期前往开展心理慰藉、心理干预和心理疏导,在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双手,让他们感觉到社会更多的温暖。此外,人大代表王知还建议改革孤儿收养制度,鼓励“失独”家庭优先收养孤儿。通过政策倾斜,(记者 周月阳)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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