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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交警规范车管工作纪律  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4-12

    车辆管理部门是一个对外服务窗口,它联系和服务着千千万万的百姓群众,为切实提高大队车管部门执法规范化水平,泸州市叙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支队转发的《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公安车管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立即认真贯彻、严格执行。

    为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2012年4月11日下午,叙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宋敏组织车管部门召开车管会议,目的就是着力提高车管部门规范化执法水平。并传达了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公安车管工作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等法律和内部纪律规定,要求车管部门要结合我县车管工作实际,注重提升车管队伍宗旨意识,塑造车管服务形象,增强便民利民服务水平,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在工作中,时时想着群众,事事为了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全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民警违反上述规定除调离岗位外,叙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严格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完)叙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鲁泽前 蔡洁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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