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4-13
泸州市古蔺县针对部分村级党组织引领带动农村发展能力不强、活力不足的现状,以县对村级发展绩效进行直接考核奖励为突破,有效激发了村级党组织晋位升级、跨越赶超的活力。
一是注重分类定标,明确村级组织升级标尺。制定《古蔺县村级目标绩效管理办法》,将村级绩效考核内容分为保证目标和激励目标两大类,为村级组织晋位升级确立了标尺。保证目标主要包括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考核结果由好到差分为一、二、三等和不达标四个等次;激励目标包括“蔺州先锋村”和“特别进步村”创建标准。其中,“蔺州先锋村”的考核主要用于筛选一等村中的“领跑者”,内容分为组织建设、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等4大项,细化为17个子项。“特别进步村”主要用于奖励在新农村建设上取得重要突破,实现了晋位升级,但又暂时达不到“蔺州先锋村”标准的村级组织。
二是实行捆绑考核,凝聚村级组织升级合力。为统筹、调动各方资源集中投入农村,形成促进村级组织上档升级的合力,建立了村级组织与所在乡镇、包村部门的“1+2”捆绑考核体系,即各村绩效考核结果与县级帮扶部门、所在乡镇的党建考核结果相挂钩。村级发展绩效由县级考评组直接考核,考评组采取“三查一看一测评”,即查资料、查帐务、查记录、看现场,组织群众代表、党员民主测评的方式,逐项按指标量化考核,差额比选提出奖励对象入围名单。对乡镇的考核主要从组织领导、规划制定、资源整合投入、“蔺州先锋村”争创成功率四个方面进行,对县级帮扶部门着重结合《古蔺县“挂包帮”活动县级帮扶部门考核办法》及帮扶村考评成绩进行考核。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激发村级组织升级动力。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对村级党组织进行奖励,着力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对保证目标获一、二、三等奖的村,分别按奖金基数总额的100%、80%、60%计奖。对考评获得“蔺州先锋村”、“特别进步村”的党组织,分别奖励10万、3万元。同时,分别给“蔺州先锋村”、“特别进步村”所在乡镇和帮扶部门党建考核加0.5分。2011年,全县有7个村被评为“蔺州先锋村”、 19个村被评为为“特别进步”村。2012年将继续加大对村级发展的奖励力度,目前已有34个村申报创建“蔺州先锋村”。(完)古蔺县委组织部 谢红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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