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4-16
为进一步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泸州市泸县奇峰镇六坚持开展村(社区)监委会主任例会:一是坚持定期召开村级监督委员会主任例会,即每季度的第一个月月初召开。二是坚持村务民主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支部纪检委员无特殊事情必须到会,在必要时还邀请村级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三是坚持学习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及涉农惠农政策。四是坚持通报上季度各村村务公开情况特别是财务运行情况。五是坚持工作安排与上级纪委和农村当前工作相结合。六是坚持探讨工作和经验交流相结合,即共同探讨交流出现的新情况和解决问题的对策,总结经验等等。
通过例会,切实加强了村级民主监督,镇纪委及时掌握了各村监委会工作进展情况,各村监委会主任交流了工作经验,为监督工作的扎实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完)奇峰镇 彭艳 先泽全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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