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翠屏为社区干部缴住房公积金

川南在线2010—2019四川日报  发布时间:2012-04-18

    4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委组织部获悉,本月起,宜宾市翠屏区普调村、社区常职干部工资标准,社区常职干部最高可领取比过去多近一倍的报酬,并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翠屏区大幅提高村、社区干部待遇,并统一为社区干部购买公积金,以促使更多优秀人才加入社区工作者队伍,走在了全省前列,值得提倡。

    按照翠屏区这一新规定,该区村党组织书记的工资标准不低于该区上年度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社区党组织书记工资标准不低于上年度该区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其余村和社区干部的工资标准也一并上调。

    工资上调后,翠屏区村常职干部工资标准为:村党组织书记每月900元,村主任每月850元,村文书和计生专干每月750元。农村社区常职干部工资标准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月950元,农村社区主任每月900元,农村社区文书和计生专干每月800元。城镇社区常职干部工资标准为:城镇社区党组织书记每月2100元,城镇社区主任每月2000元,城镇社区其他常职干部每月1900元。

    执行新标准后,翠屏区村党支部书记工资提高了260元;城镇社区党支部书记工资净增900元,加上购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以及年终奖励,报酬同比上涨接近一倍。与此同时,城镇社区常职干部在享受购买保险待遇的同时,还可按工资标准5%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财政同步按5%的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翠屏区南岸街道田坝社区党支部书记朱光友说:“社区干部多数都是专职工作,在城里也有买房压力,现在提高待遇,购买住房公积金,肯定会有更多人加入社区工作,也会反过来激励在职干部更加努力。”

    翠屏区委组织部长李力说,在提高干部待遇的同时,翠屏区同步提高办公经费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由0.68万元提高到1.2万元,乡镇社区和城镇社区办公经费由1.4万元分别提高到2万元和3万元,确保有人干事同时有钱办事。同时,还建立了常年不少于300万元的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确保党建保障经费随经济增长同步提高。(完)周前进

编辑:马庆娟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