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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将开展城区机动车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4-18

    为有效遏制运输车辆抛洒遗散载运物、扬尘污染等突出问题,为泸州市广大市民营造一个优美、平安、畅通的城市环境,日前,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4月18日——5月31日期间,泸州市公安、城管、运政等职能部门将联合开展城区机动车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整治行动的范围为:龙马大道(含蜀泸大道),蓝安路、城南大道,沱江三桥与酒城大道,小市半边街以西。整治对象为进入整治范围内行驶的所有机动车辆,重点以进出施工工地从事工程运输车辆以及砂石运输车辆为主。

    在此期间,泸州公安交警将以下列措施进行整治行动:一是集中清理主城区施工工地货运车辆。各大队将先期对主城区施工工地进出的货运车辆进行集中清理登记,掌握基本情况,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格处理,并逐一登记建档,为货运车辆入城管理提供完备的档案资料。二是设立联合检查点进行定点检查。各大队将主动向辖区政府汇报,自行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在城区设置固定联合检查点进行联合执法,同时积极配合城管、路政等执法单位重点对无证通行、违反规定通行、无证运输(建筑垃圾准运证)、超载超限运输以及造成扬尘污染的货运车辆进行联合查处,对查处的违法车辆将由主管部门责令业主单位或公司限期整改。三是成立路面巡逻检查小组进行巡查。集中整治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大队将与辖区城管、路政等职能部门联系,组成路面巡逻检查组,专职在辖区主要进出口通道及货车主要运行线路进行巡逻检查。四是严格实行倒查、通报、抄告制度。整治期间,对于城区查处的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造成扬尘污染责任方,将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抄告,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整改。同时,整治期间存在整治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货运车辆违法行为依旧突出等情况,将对责任主体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部门责任,以促进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五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在联合整治行动期间将邀请主流媒体及新闻记者随警参战,扩大社会知晓度,增强宣传覆盖面,并及时向社会通报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曝光一批被查处的违法车辆,努力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完)泸州公安交警支队  刘晓燕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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