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4-02-23
内江男子黄某虚构手中有一个变电站建设项目,部分工程可向外转包为由,骗取多人“风险金”、“保证金”39万元,终将自己送进监狱。
近日,威远县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村里回来了个“致富带头人”
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黄某独自找来施工队,将威远县东联镇大佛站到靖和镇黄桷坝的一条乡村小路重新翻修了一遍。村民们问他为什么愿意自己出资修这条路,黄某解释说他父亲快过生日了,到时要来很多车,把路修好,方便大家通行;另外,把路修好,也可以方便以后村子的发展。
面对黄某的“义举”,黄桷坝一带的村民们赞不绝口,说黄某是富了不忘穷乡亲,带领大家致富。
“带大家挣钱”吸收资金39万元
2011年的一天中午,黄某在和被害人李某、陈某、钟某吃饭时,说自己和省电力公司老总是铁哥们,通过关系准备在黄桷坝一带修建一个变电站,工程里的钢筋、土方项目等可以承包出来,问大家是否愿意参加进来挣点钱,只是在工程的初期需缴纳一些风险金、保证金,但稳赚不赔。
考虑到黄某平时的所作所为,大家对此深信不疑,纷纷表示愿意承包。听说有稳赚不赔的项目,后来听到这一消息的李某、陈某也加入进来。至此,五名被害人共向黄某交付了各种款项39万元。
工程迟迟未开工,报警后发现被骗
众被害人将款项付给黄某后,变电站工程迟迟不见开工,着急的村民们给黄某打去电话,刚开始他还说公司正在开会,工程正在落实,到后来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没人接。
“会不会是捐款跑路了?”“这个工程到底有没有?”“我们的钱还拿不拿得回来?”联系不上黄某,参与投资的5名村民开始着急起来。
无奈之下,焦急的村民们只能选择报警。接到报警后,警方向电力部门了解后得知,电力部门从未有过在黄桷坝附近修建变电站的计划,黄某所谓的工程纯属子虚乌有。
天网恢恢,骗人钱财终受制裁
2013年9月21日,被告人黄某因涉嫌诈骗罪在成都市郫县安靖镇马家庄被公安机关抓获。庭审时,黄某对其虚构工程诈骗钱财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威远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的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龚袁晓 夏凤 记者 蒋府宏)
编辑:邱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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