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2-24
泸县医保局在2013年重点加强对“两定”的监管,稽核、审计工作成绩突出,在医保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安全、有效地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圆满地完成了2013年泸县城乡医保工作。
2013年城镇职工医保支出7159万元,累计结余950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支出2760万元,累计结余3660万元;“新农合”支出31123万元,累计结余5171万元。2013年泸县三项医保基金支出总额合计41042万元,基金累计结余18331万元。(泸县医保局 张莉)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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