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2-26
近日,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文件精神,从2014年1月1日起,对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待遇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元基础养老金,调整后的基础养老金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0元。同时,对城乡居民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每档次提高政府补贴5元。截止目前,泸州市七个区县已全面完成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发放人数达59.86万人,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发放299.3万元。同时,今年1月的调整养老金也已全部补发到位。(泸州市社保局 周涛)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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