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地区综合性网络门户

太伏镇:认真落实森林保险试点任务

川南在线2010—2019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4-23

    泸州市泸县太伏镇为深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强农惠农政策,今年太伏镇列入泸县2012年森林保险试点工作实施镇,并纳入县政府对镇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目标考核,2012年森林保险试点任务1100亩,其中,公益林400亩,商品林700亩。

    为了确保森林保险试点任务5月31日前完成,太伏镇认真研究,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加大森林保险试点参保政策宣传,动员业主、林农积极参保;二是明确森林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林木流失、被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或者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主要包括:火灾、暴雨、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以及森林病虫、旱灾等,按照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赔偿。公益林每亩每年保险金额400元,商品林每亩每年保险金额500元。三是森林保险试点参保范围,凡是生长旺盛和管理正常的林木,以县二类资源调查划分公益林、商品林都可以参保,森林经营单位或林农交保险标准为:公益林每亩0.08元,商品林每亩0.375元。四是将森林保险试点任务落实到村、社,林农自愿参保基础上,保险费由村社干部统一收缴交保险公司签订森林保险合同。(完)太伏镇森林管护站  罗安全

编辑:黄孝蓉


关注川南在线网微信公众号
长按或扫描二维码 ,获取更多最新资讯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