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4-23


近年,随着泸州市叙永县各项民生工程、重点工程建设加快,城乡发展的不断加快,运送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增多,遗洒、飘散建筑石粉,石灰、建筑灰现象严重,对城市街道、公路造成严重污染,天晴漫天灰,尘土飞扬,下雨满路泥,污水横流,严重影响城市和城乡环境,威胁着广大人民身心健康,制约着环境整治成效。
按照叙永县委县府深入贯彻《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全面落实《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着力巩固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成果。根据城区交通秩序的管理全面实际情况,叙永公安交警对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要求,从3月起,叙永公安交警城区中队在管理好城区交通秩序的基础上,负责好进出城区的运送建材物品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严盖实,防止遗洒、飘散运载物,一旦违反,大队进行处罚的同时通知城管进行处理,保障城区道路整洁、有序、畅通;叙永公安交警巡逻中队和外设中队在巡逻中加强对机动车辆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污染道路,影响环境的交通行为进行查处,并督促进行封盖,防止散落、遗洒、飘散载运物污染环境,助力城乡环境整治,共同营造有序、整洁的城乡环境,完成县委、县府制定的城乡环境整治工作目标。
经过持续的整治,运送建筑石材、垃圾的车辆不盖蓬布,遍地散落,污染环境的行为得到了遏制,叙永街道、路面变得清洁、有序。大队将持续保持警惕,严防反弹,保障、巩固城乡环境整治成果。(完)叙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鲁泽前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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