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2-04-28
为扎实推泸州市叙永县水尾镇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工作,4月27日,水尾镇政府食安办、安办联合镇工商所、派出所、卫生院成立食品卫生检查组再次深入水尾中学食堂进行安全检查,督查学校营养餐改善工作的准备情况。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民生决策,这既是一项责任工程,也是一项风险工程。水尾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绝不能出现好心办坏事的情况出现,务必确保营养餐的安全和健康。
在认真对学校食堂检查之后,分管教育和食品安全的副镇长周霞强调,学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 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食堂经营服务工作。学校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营养餐改善工作: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落实工作。学校应成立相应的营养餐改善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亲自抓,班主任具体管,分工协作,权责分明。
二是学校应建立一系列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做好购货记录。要确保源头的安全卫生,不购买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不购买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不购买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三是学校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学校每天要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进行检查。
四是学校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存放管理。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食堂和学生餐桌。
五是学校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营养餐”要营养更要安全,如何才能把这项惠民工程做到实处,做到好处,需要政府、学校、家长以及民间力量的多方配合。(完)叙永县水尾镇 杜祥威
编辑:黄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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