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2-27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在春节前开展了涉民生类案件的专项执行活动。在此次活动中执结了一久拖未结的民工工资案件,维护了几十名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这些民工能过个温馨欢乐的马年春节。
该案被执行人某建筑工程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万某2003年以该建筑工程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并中标取得了公路的承包权。本案申请人李某、王某向公司交纳了30万元的工程承包转让费后取得了10公里公路的修建权,后由于工程管理的原因申请人实际只修建了5公里。在该建筑公司与建设单位进行了结算是确认了申请人承建的工程造价为2182787.08元,除去申请人已领取的工程款,尚欠工程款468251.27元,其中包括民工工资20余万元。
该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反复提出上诉、抗诉,甚至采取信访等手段致使案件一而再的进行诉讼程序,致使案件久拖未结。2013年,经中级人民法院再终字民事判决书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后,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为保障拖欠已久的民工工资能得到偿付,果断地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并且该案由领导亲自督办,最后经过执行人员反复地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同意履行其应承担的法律义务。
为了确保民工工资能及时偿付,龙马潭区人民法院安排了专门的执行人员督促申请人按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陈术 刘学武)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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