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南在线 发布时间:2014-03-12
3月11日,泸州市殡仪馆召开支部大会,安排部署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调要紧紧围绕“丧属至上,服务第一”的核心宗旨,以“联系群众作表率,为民服务树旗帜”为活动主题,念好殡葬为民、便民、惠民“三字经”,以实现殡仪服务的“温馨、规范、文明、廉洁、高效”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
会议提出,为民,就要诚心乐做治丧事。要把殡仪服务工作做好,必须要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积极营造“学标准、讲标准、用标准”的氛围。要严格按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及各科室工作手册作业,及时对服务过程进行监视和控制,有针对性地对服务过程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并加以实施。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MZ/T 018~021-2011 给出的规则尽快起草制订遗体火化服务、殡仪接待引导服务两项地方标准。及时梳理每季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积极落实持续改进措施,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序运行。同时,开展单位服务宗旨、服务理念的制定和讨论活动,形成每个职工的意识和行动,通过弘扬中华传统孝道文化把治丧做到群众心坎上。便民,就要改进方法讲究效能。要紧紧围绕“丧属至上,服务第一”的核心宗旨,重点解决服务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薄,服务态度生硬、主动性不够,群众办事“转圈圈”、“往返跑”问题。要在服务区显眼位置设置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虚心接受丧属意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丧属发放意见卡,深入了解殡仪服务人员在服务中是否存在“冷、硬、拖、卡”现象。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对服务态度不好、工作效率低下或有收受客户红包或物品人和事,在从重从严处理的同时,还按经济处罚规定予以处罚。惠民,就要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积极落实市政府实施的惠民殡葬政策,辖区内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凭所属乡镇证明在泸州市殡仪馆治丧火化,实施火化费用减免。同时,对百岁以上老人、二等6级以上伤残军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及其他生活困难群众,单位酌情减免部分火化费用,减轻他们的生活负担,使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完)
编辑:马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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